招标信息

山西焦煤2025年度油品类物资材料(工业氨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29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焦煤2025年度油品类物资材料(工业氨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号

标段名称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年度预估数量

执行标准

001

工业氨水

工业氨水

氨含量20%

7000

HG/T 5353-2018

2.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签收全额增值税发票起9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运行质量保证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3拟成交供应商家数:数量为3名;

2.4拟成交供应商家数的调整说明:

经二次公告后,采购人可根据响应供应商家数情况调整拟成交供应商家数或终止采购。调整办法:当响应供应商家数等于拟成交供应商家数时,成交供应商家数在响应供应商家数的基础上向下调整1。当响应供应商家数小于拟成交供应商家数时,终止此次采购。

2.5成交期限:自成交之日起至下年度采购止。

2.6交货地点:山西焦煤各使用单位指定到货地点。

2.7供货方式:采购人结合使用单位需求在成交供应商名单内选择供应商供货,未被选择的供货商风险自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是生产制造企业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并体现工业氨水或氨溶液)、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须包含并体现工业氨水或氨溶液);

②供应商是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制造企业授权书)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并体现工业氨水或氨溶液)、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同时须提供生产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并体现工业氨水或氨溶液)、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须包含并体现工业氨水或氨溶液);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无论单次计划供货量多少,供应商无条件响应供货需求”的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两家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生产的。

3.4本次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9日17:00至2025年06月06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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