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通知

2025-05-30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方式

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授信 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8家由我行承担授信业务抵押评估费用的服务商,其中房地产评 估机构3家,资产评估机构5家。评估标的的所在地为山西全省。长治、大同、朔州、临汾、运城、晋中等异地抵押物的评估,由本次招标准入的评估机构或其在当地有分支机构的评估 机构承接,按照本次中标价格进行结算;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

2.3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房地产评估机构,入围3家;

第二标段:资产评估机构,入围5家。

3. 招标相关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二级或以上备案证 书及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备案证明(第一标段:房地产评估机构);具备省级及以 上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书(第二标段:资产评估机构)资质,2022年1月1日至今承 担过向商业银行提供评估服务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

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 止日期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 站查询结果为准;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5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5月29日9时至2025年6月5日17时,(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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