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山东能源第十二批架空乘人装置、提升绞车、液压挖掘机、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专项招标项目标段七:单轨吊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招标公告

2025-05-3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2025年山东能源第十二批单轨吊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专项招标项目

1.3项目编号:SNZ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允许代理商

使用单位

交货期

1

二四盘区单轨吊智能辅助驾驶系统

1

亭南

70天

 

合计

 

10

     

2.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2技术协议中无交货期或交货时间已超当前时间的按“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或提供最快交货时间”。

2.3※付款方式: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为落地到货价,货到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挂帐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次月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支付方式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最终以合同为准,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

2.4本次报价为13%税率含税落地到货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等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网站等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制造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销售公司;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投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52022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销售业绩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不得遮挡金额;提供虚假发票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起至2025年06月0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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