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国能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老旧电机更换设备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6-03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2025-2026年老旧电机更换设备框架协议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2 规模:/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2025-2026年老旧电机更换设备框架协议招标标段1。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更换各类电机394台,约71项。

2.6 交货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滨江大道118号华能太仓电厂

2.7 交货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期止,单次交货期为经甲方通知后30天内供货。

2.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98.50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电机供货合同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证明。同一生产厂家出具多份授权证明的以投标价格最低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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