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亳州国祯排水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亳州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清淤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03
一、标段(包)名称:亳州国祯排水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亳州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清淤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亳州国祯排水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
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亳州国祯排水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亳州城区2025年排水管网清淤服务,暂定工程量为清淤管网约165公里,倒虹吸过河管网(包含倒虹吸前后池及倒虹吸管清淤)3处,检查井清淤50座,雨水篦子清淤3000个,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十、服务地点要求:亳州市(具体位置由采购需求人确定)。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管网清淤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须出具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潜水员、安全员、特种车辆驾驶员等)配置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本项目配置人员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均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污泥处置场所要求:
A.供应商具备污泥处置场所的,至少满足以下①、②要求中的其中1项:
①供应商自有污泥处置场所,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a.营业执照;b.污泥处置场所不动产权证;c.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为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商,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a.营业执照;b.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合同;c.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B.供应商不具备污泥处置场所的,可将污泥处置工作进行委托,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
①受托人(处置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污泥处置场所不动产权证或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合同;
②受托人(处置单位)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③受托人(处置单位)承担本项目污泥处置工作承诺书。
(4)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响应文件中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可将污泥运输工作进行委托,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
①受托人(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受托人(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承诺书或污泥运输委托协议。
③受托人(运输单位)的污泥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安装GPS系统并保障其运行良好、路线可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3日  到  2025年06月0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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