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实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招标公告

2025-05-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实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招标,已由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5〕269 号),《2025年5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5〕3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比列为70%,计13.72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不足部分使用国铁集团自筹资金,资本金以外投资使用贷款等。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哈密东站位于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一场,距离城市中心约14公里。

(一)哈密东站按混合式三级六厂改建,新建下行系统,到达场、调车场和出发场呈纵列式布置。其中到下行达场设到发线8条、预留4条,调车场设调车线24条,预留8条,出发场设到发线14条。对站修所进行扩建。新建综合自动化系统。

(二)改建兰新下行线7.2公里、改建临哈下行联络线1.4公里。

初步设计批复投资18.4亿元。项目建设工期1.5年。

开工时间2025年5月10日,竣工时间2026年11月10日

2.2.招标内容: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实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招标,包件划分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附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需求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交货

日期

交货状态

01包

起重设备

 

7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生产制造资质为A级(含安装、修理、改造)。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同类”是指所依据技术标准、功用相同,但型式尺寸或技术指标不同的物资)。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3t、11m)

1

哈密

东站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ZQ标))

2025年8月-11月供货

合格、车板交货

2

电动单梁起重机

(5t、11m)

1

3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10t、16.5m)

2

4

单梁悬挂起重机

(Q=2t  S=4m)

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ZH标)

5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2t、6m)

2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需求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交货

日期

交货状态

02包

车辆设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电动脱轨器、手动脱轨器、列车制动试验监测装置、轮对故障救援悬轮装置、列检HMIS运用子系统、列检手持机系统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同类”是指所依据技术标准、功用相同,但型式尺寸或技术指标不同的物资)。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证明。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1

列车接近报警装置

见技术规格书

2

哈密

东站

哈密

东站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ZQ标)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ZQ标) 

2025年8月-11月供货

2025年8月-11月供货

合格、车板交货

合格、车板交货

2

列车接近报警装置(编发线二场)

见技术规格书

1

3

列车接近报警装置(上行到达四场)

见技术规格书

1

4

列车接近报警装置(上行到发III场)

见技术规格书

1

5

入库声光报警装置

见技术规格书

股道

2

6

电动脱轨器

见技术规格书

股道

3

7

电动脱轨器(含控制系统)

见技术规格书

股道

8

8

电动脱轨器(上行到达四场,含控制系统)

见技术规格书

股道

8

9

电动脱轨器(移设改造)

见技术规格书

股道

11

10

固定手动脱轨器

见技术规格书

2

11

电动脱轨器系统移设扩容(含光电缆)

见技术规格书

1

12

电控试风系统移设扩容(含光电缆)

见技术规格书

1

13

电控试风执行器

见技术规格书

2

14

电控试风执行器(移设整修)

见技术规格书

6

15

列车制动试验监测装置

见技术规格书

1

16

轮对故障救援悬轮装置

见技术规格书

1

17

列检HMIS运用子系统

见技术规格书

1

18

列检手持机系统

见技术规格书

2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需求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交货

日期

交货状态

03包

安全监控设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车号AEI探测设备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车号AEI探测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证明。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1

车号AEI探测设备(W1型)

见技术规格书

2

哈密

东站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ZQ标) 

2025年8月-11月供货

合格、车板交货

2

车号AEI探测设备(S1型)

见技术规格书

2

3

UPS电源(3KA、8h)

见技术规格书

3

4

探测站远程视频监控装置

见技术规格书

3

5

THDS列检复示

见技术规格书

1

6

车号AEI复示终端

见技术规格书

3

7

车辆TADS复示终端

见技术规格书

1

8

车辆TPDS复示终端

见技术规格书

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30 22:00至 2025-06-04 23:00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