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二期)配套综合能源项目运维业务外委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03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二期)配套综合能源项目运维业务外委服务

1.2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二期)配套综合能源项目位于雄安高新区南部产业园中试基地,以厂房、办公为主,供能面积约11万平米,包括二级能源站2座,浅层地热井724口,浅层地热主管线及大市政一次网管线约2km,屋面光伏发电系统约1935kWp。每座二级能源站主要包括2台冷水机组、2台地源热泵及板换、水泵、补水系统、水处理系统、配电系统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日常巡查工作:能源站、浅层地埋孔、热力一次网管线、浅层地热管线、配电系统及光伏发电系统相关设备设施的定期巡视与记录,做好缺陷统计,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问题;

2)日常维护工作:能源站、浅层地埋孔、热力一次网管线、浅层地热管线、配电系统及光伏发电系统相关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包含现场日常通风、设备擦拭、设备加油、螺栓紧固、卫生清扫、能源站、检查井定期抽排水等,营造良好现场设备环境;一二网平衡调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汇报调度或者根据调度进行调整水力平衡;

3)设备检修工作:负责能源站、浅层地埋孔、热力一次网管线、浅层地热管线、配电系统及光伏发电系统相关设备设施小修工作及日常维保和一级保养,大、中修作业配合做好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设备调试验收工作(日常维保和一级保养由运维人员负责,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工单处置:根据客服工单按时上门维修,处理用户报修投诉、报停关阀、开阀用热等日常工单,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供热稽查:按照客服调度计划定期进行窃热盗水行为的检查与处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供热秩序;

6)数据统计工作:配合事业部供热组工作,完善片区台账(设备台账、隐患台账、缺陷台账等),定期精准抄录拍照并整理片区水、电、气、热等能耗统计数据;

7)水质采样、处理工作:负责定期对能源站采取水样,送事业部进行水质化验,并根据水质化验报告及水处理方案完成水质加药等处理;

8)应急工作:应急抢险任务中,严格按照预案流程配合执行,迅速响应,有效应对,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9)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工作记录,接班者不到岗,当班不得擅自离岗;

10)严格遵守《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运行规程》进行操作,遵守公司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岗位,在岗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服务期限:3年,暂定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首季度费用结算以实际进场时间和完成时间据实进行计量。

2.5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河北、雄安新区及行业的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若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严标准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供应商近5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热力项目运维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须驻场),驻场人员2人,年龄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2人持低压电工证,至少1人持制冷工证(同一人可以提供多个证书)。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贵单位可就全部邀请的标段参加询比采购活动,但最多允许成交/(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6月0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3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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