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莆田新度校区校园广播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度校区校园广播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6860

合同包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保证金

所属行业

允许进口

1

1

新度校区校园广播设备

1项

416860

416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资格承诺制 描述: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有)  描述: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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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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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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