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2025-06-04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607-04-01-118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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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发改投审〔202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佛山市三水产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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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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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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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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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7-2024-002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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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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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市、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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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本招标项目包括以下2个子项目的工程检测:
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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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的专项检测、验收检测及质量检测等工作。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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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工作内容为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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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5,161,331.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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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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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牵头人须承担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检测工作(以下简称“道路工程(二期)”);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承担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检测工作(以下简称“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 联合体各方按照分工确定其应具备的检测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中第2条序号1规定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中第2条序号2规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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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的子项目对应的检测资质要求如下: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委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或路桥或工程检测类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检测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的建设工程检测服务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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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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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登录后查看)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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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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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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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7日 9时3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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