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21局兰合铁路项目(碎石)采购公告

2025-06-05
1.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兰合铁路引入兰州枢纽工程(LHDJ-SG标段)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以铁发改函[2020]2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甘肃省承担因提高技术标准增加的工程投资118.3亿元(含征拆费用增加3.3亿元),计入项目地方股份。剩余投资115.6亿元按照原可研批复出资原则,资本金按50%考虑,为57.8亿元,其中甘肃省承担剩余征拆迁费用9.6亿元,由地方包干使用并计入地方股份;国铁集团出资48.2亿元。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兰合铁路引入兰州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招标人为本次物资招标采购的招标人,与公章、合同签订方、结算、付款方一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路基填挖方约30万m³,路基总长 6.687km(兰合左线路基长度 1493m,兰合右线1633m,改建兰新上行线 849m,改建兰新下行线 1091m,改建北环货线1011m,联络线下行线 197m,联络线上 413m)。桩板墙4.2万圬工方,锚杆框架梁0.39万圬工方,拱形骨架护坡0.66万圬工方,排水工程0.8万圬工方,柔性防护格栅2281平方米,GPS-300-0型张口式引导网1.95万平方米,PPS-075(RN-Y)DB-A型易修复被动网3650平方米,螺杆灌注桩1.67万延米,旋喷桩8.79万延米,柱锤冲扩桩2.69万延米。

2)桥梁工程。新建框架桥 90.15延米/1 座,接长涵4座,新建桥梁 2.881km/7 座,分别为宣家沟 1、2、3、4、5、6 号大桥、兰合联络线特大桥。桩基25383延米/856根、承台136个、墩(台)身130个。

3)隧道工程1座,其中双线隧道长712m,其中明洞长114m。单线隧道长1899.33m,其中明洞长4.33m。

4)生产生活房屋(6880.87 ㎡)、有砟轨道 7.413km、无砟轨道3.253km及站后配套工程、给排水、其他建筑设备、过渡工程等。

5)改移道路3.337km(乡村道路改移0.64km、南滨河西路改移2.645km、基站、变电所改移0.052km),便道13.423km,临时电力线路2.5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一局物设〔2022〕80 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地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碎石、砂供应商须具有供应能力,生产商存储能力须满足汛期和冬季施工的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5)履约信用要求:2022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4.2.2道砟

(1)投标人需具有招标物经营许可、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物资必须经工务处与建设单位共同现场采样送检的《材质检验取样申请书》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铁科工程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出具的材质检验报告。

(4)投标人生产的道砟质量必须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砟》TB/T2140-2008标准的规定,对于特级道砟必须按照要求经过水洗。

(5)投标人需具有年产50万立方以上的生产能力及保障产能的生产设备。

(6)投标人生产厂区内必须设立有现场实验室、配备有专(兼)职质量检验人员、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必须建立日常生产检验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

(7)投标人所生产的产品在近两年内应有良好的履约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应附至少2份销售合同复印件)。

(8)投标人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有在铁路系统使用中有重大事故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报告)。

(9)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于2025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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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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