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省孤残儿童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孤残儿童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
项目概况:根据厅人事处教育培训计划工作安排,儿童福利处(省未保中心)2025年度支持(服务)拟定的高质量发展绩效目标,于2025年第三-第四季度开展2期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最高限价:¥ 280000.00元
服务内容:2025年贵州省孤残儿童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及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并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特殊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6日9点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17 点00分(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磋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年06月16日14点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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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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