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瀚舟能源和田皮山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05

瀚舟能源和田皮山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FHYGKZB(PS)2025-01)

一、招标条件

本瀚舟能源和田皮山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H)已由和发改能源备(〔2025]4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皮山县吐和高速南侧

2、项目规模:在和田地区环塔阻击战标号1号地块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规模50万千瓦,建设储能规模50MW/100MWh,同步开展治沙面积18万亩,同时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辅助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1:

标段(包)编号:FHYGKZB(PS)2025-01

标段(包)名称:瀚舟能源和田皮山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完成瀚舟能源和田皮山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在和田地区环塔阻击战标号1号地块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规模50万千瓦,建设储能规模50MW/100MWh,同步开展治沙面积18万亩,同时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辅助工程。(施工图设计、优化及配套服务)、施工,以及项目配套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电网接入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技术支持、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或有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经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2、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电力行业(或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电力行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4.投标其他条件

4.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有限制市场准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到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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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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