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能源有限公司各站点可燃气体报警器定期校验服务项目询比单采购公告
2025-06-06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自筹。采购人为河南省发展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响应人)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发展能源有限公司各站点可燃气体报警器定期校验服务项目询比单采购
2.2项目编号:M41
2.3采购范围及内容:
河南省发展能源有限公司和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各加气/加油站站点共95台可燃气体报警器(其中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85台,便携式气体报警器10台,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调整校验报警器的最终数量)的校验服务,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校验报告。
2.4实施地点:汤阴站(位于安阳市汤阴县)、林州经开区站(位于安阳市林州市)、滑县站(位于安阳市滑县)、淇县站(位于鹤壁市淇县)、开封站(位于开封市祥符区)、三门峡站(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中顺站(位于濮阳市濮阳县)、临淇站(位于安阳市林州市)、鹤壁站(位于鹤壁市鹤山区)、安阳县站(位于安阳市安阳县)、安阳站(位于安阳市安阳县)、林州服务区南站和林州服务区北站(位于南林高速林州服务区南、北两侧)。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各站点可燃气体报警器检验有效期截止前,分批次完成采购人要求校验的所有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校验报告。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响应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和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况。(格式见附件4)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2日9: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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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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