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2025-06-06项目名称:灌云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462.000000万元(采购包1:36.000000万元;采购包2:96.000000万元;采购包3:3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36万元,采购包2:96万元,采购包3:330万元,超过对应采购包的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灌云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维保、保安、保洁等,服务期为自合同约定服务之日起3年;每年服务期满,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服务之日起3年;每年服务期满,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采购包3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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