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庭院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庭院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香坊区
2.3建设规模: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硬化工程(如车行路、人行路、停车位、石材铺装等)、绿化工程、小品工程及围墙大门等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共12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限价:7904011.0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2月至4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缴纳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06日12时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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