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十五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研究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项目编号:L53
政采云项目编号:YNZ
项目名称:开展“十五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研究咨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万元
★最高限价:64万元
采购需求:(一)系统梳理、总结“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情况,对“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执行落实、工作成效短板提出专业性优化意见;
(二)系统梳理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委、省政府等各级对人社工作的要求,调研全省、迪庆州、怒江州当前人社事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配合开展“十五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研究,并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思路、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谋划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三)围绕以上内容,形成聚焦重点、内容详实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十四五”终期总结评估报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服务期限:2025年8月底前,完成“十四五”总结有关工作、“十五五”前期研究并形成规划框架;2025年10月底前,形成“十五五”规划草案初稿;2025年11月-2025年6月,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意见征集、论证修改及发布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2)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3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满足条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3.4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供应商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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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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