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06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文号:乌发改〔2025〕76号、乌发改〔2025〕97号)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总投资100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2.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量7000立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420225043000433001002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量7000立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总工期: 140日历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考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5)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考B证,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投标其他条件: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单位:近五年(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竣工验收备案电子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电子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 ②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五年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竣工验收备案电子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项目经理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电子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2人、试验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5、信誉要求: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6、其他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4)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到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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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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