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信银福州分行泉州津淮支行与金鸡山支行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一、招标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泉州津淮支行与金鸡山支行家具。本次采购实施服务的详细工作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相应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8.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9.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必须是品牌原厂商或是原厂商授权的家具代理商;

1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完善的售前、配送及售后服务系统,对接甲方订单需求,能及时将产品配送至甲方的指定地点(提供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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