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泉州港石湖作业区5号和6号泊位工程-危险品箱堆场(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石湖港区 。

2.2  招标项目规模:根据石湖作业区5号和6号泊位工程初设文件规划方案,危险品箱专用堆场独立布置在陆域东南部(纬三路以南、经九路以西地块)。危险品箱堆场长97m,宽65m,总面积约6305平方米;危险品箱堆场实现封闭管理,四周设砼砌实体围墙,在东侧设门卫控制室及伸缩门,北侧设置应急出口;在场地西南侧设事故水池,西北侧设应急处理场地,危险品箱堆场两侧设冷却水喷淋。考虑到堆场使用功能及消防要求,同步建设部分经九路和纬三路、危险品箱堆场南侧和西侧道路,以及配套的给排水、供电、通讯等设施(面积约为13369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约1300万元 。

2.3  计划施工工期:7个月。

2.4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二个阶段工作 。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监理分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资质要求:①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监理业绩要求:         /           。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环境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岗位登记截图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6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6月10日至 2025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登录后查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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