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项目

2.2招标编号:063(登录后查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概况:为加强洛阳分行职工食堂管理,节约成本费用,为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拟采购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主要内容为提供洛阳分行本部、运营支持中心、档案管理中心三个职工食堂所需食材的供货、配送及售后服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相关服务。

2.5服务范围:洛阳分行本部、运营支持中心、档案管理中心三个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2.6服务期限:两年。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中标数量:3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且至少两年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3)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除承诺外,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非公开信息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④本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情况;

⑤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承诺函;

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专用条款:

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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