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信用卡核销诉前调解及诉前保全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招标条件

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委托,对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信用卡核销诉前调解及诉前保全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信用卡核销诉前调解及诉前保全;

2、招标范围:

诉前诉调:协助开展信用卡债务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包括与债务人沟通,拟定调解方案、协调法院或公证处机构等。

诉前保全:根据案件需要,依法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如冻结债务人相关支付工具及银行卡等),确保后续执行效力。

法律咨询:提供与信用卡核销、诉讼程序、证据材料整理等相关的法律意见。

案件管理:建立案件跟踪机制,定期反馈进展,确保流程合规高效。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服务规模:预计案件量约2000件/年,覆盖区域为黑龙江省,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

内容

入围家数

1

一标段

诉前诉调、法律咨询、案件管理

3

2

二标段

诉前保全、法律咨询、案件管理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或调解服务机构(包括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金融纠纷调解室、法院调解中心、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公证机构等法院认可的诉调平台、调解机构),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2.具有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具备履行金融纠纷诉讼、调解、保全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诉调、诉保项目实施经验或具备较好的属地法律合作关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突发性事件应对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备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和投诉问题配合处理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合作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等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不涉及重大诉讼或社会重大不良影响事件,未曾受到国家有权机关处罚且处罚事项尚未撤销或整改到位、被吊销经营资格,不存在走私、洗钱、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行业处罚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具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同类案件处理经验(需要提供案例证明)。

10.在招标人工作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可调配充足资源保障服务效率。(提供分支机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确保可调配充足资源保障服务效率,格式自拟)

11.团队核心成员需熟悉《民事诉讼法》、《民法典》、《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 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及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0日到2025年06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00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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