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城市生命线(桥隧)监测体系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州市城市生命线(桥隧)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城市生命线(桥隧)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3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桥隧监测

1(项)

根据《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与监测标准》(DBJ/T 13-461-2024)、)《城市桥梁与隧道结构安全监测技术规程》(DB4201/T624-2020)、《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GB/T 37973-2019)、《软件安全保障规范》(GB/T 30998-2014)等相关要求对Ⅰ类养护桥梁、位于城市主要交通要道、出入城、交通繁忙、有 重车经常通行的桥梁、重要中小桥、桥墩冲刷与船撞、三环福泉互通、隧道结构健康等进行监测以及监测平台的设计与建设。验收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满足用户需求。

33,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70日内完成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运营期3年,设备质保期5年,其中2025年12月31日硬件设施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通过初验及生命线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1.3“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特定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牵头方满足即可。(3)须提供联合体协议。(4)本项目允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且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牵头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为保证投标人桥隧行业健康状态检测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质量检测资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09 至 2025-06-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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