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地面建设场站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2025-06-09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服务类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评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根据吉林油田公司2025-2027年度天然气开发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地面项目依法合规建设,高效实现新井平台建产目标。现对已完成前期规划、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天然气地面建设工程超前启动场站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专业工艺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管理规定》、《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应用指南》(GB/T35320-2017/IEC61882:2001)、《保护层分析(LOPA)应用指南》(GB/T32857-2016)的要求,对地面建设工程装置开展HAZOP分析,涉及PID图即工艺管道和仪表自控流程图。HAZOP分析工作流程、分析过程和分析报告均应满足《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应用指南》(GB/T35320)和集团公司相关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报送分公司备案评审。
2.2招标范围:对威远页岩气田自205p5井区五峰-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设、威远页岩气田自205p8井区天然气产能建设、威远页岩气田自215p区域增压建设、威远页岩气田自301、自302井区开发先导试验、威远页岩气田自205区块自301井区五峰-龙马溪组产能建设、威远页岩气田自205区块自302井区五峰-龙马溪组产能建设、威远页岩气田自212-富页1井区五峰-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威远页岩气田自306井区产能建设、自贡地区吉富2区块茅口组气藏天然气产能建设、威远页岩气田自205p0井区产能建设等地面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新建场站开展危险与可操作分析(HAZOP)及安全仪表系统SIL评估(定级及验证)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具体服务内容为:(1)对装置及配套工程进行HAZOP分析;(2)对装置进行LOPA保护层分析;(3)基于LOPA分析的SIL评估分析;(4)按照现行的国际及行业标准规范,进行SIL验证;(5)生成评估报告,应包含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报告、保护层分析(LOPA)报告、安全仪表功能(SIF)和SIL定级报告、SIL验证报告等成果文件,确保整个工程顺利开展(最终结算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计划开工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 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自贡市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的配置区(自贡等)范围内,具体以项目实际发生的项目辖区为准;
2.6质量标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专业工艺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管理规定》、《HAZOP应用指南》(GB/T35320)、《HAZOP分析导则》(AQ/T 3049)等规定的分析程序和技术审查标准 ;
2.7项目估算金额: 297 万元(含税);
2.8招标组织模式: ¨ 一单一招 ¨ 集中集约化招标 √ 年度框架招标。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 含税 不含税,税率暂定6 % ;)
根据《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规定,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费,按表17计费标准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具体内容见下表: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费计费标准表
序号 |
建设投资(亿元) |
计费标准(万元) |
备注 |
1 |
2以内 |
≤30 |
含2亿元,最低不低于5万元 |
2 |
2~10 |
30~100 |
含10亿元 |
3 |
10~20 |
100~125 |
含20亿元 |
备注:报价方式:下浮比例报价,最低下浮比例1%以上(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不满足要求将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质条件
3.1.1.法律
3.1.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登录后查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截图作为佐证。
3.1.2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2025年以来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安全
3.2.1.1保险
3.2.1.1.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备注:提供工伤保险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或提供商业保险的应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
3.2.1.1.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将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2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地面产能建设项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编制的有效业绩。(须提供①合同及发票;②方案报告的备案成果或委托方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①+②须同时提供)。
3.2.3专业
3.2.3.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具备一名安全环保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证明材料: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职称证书)。
3.2.3.2能够出具HAZOP及SIL评估分析评估报告及工艺流程图纸,完成安全仪表功能和SIL定级报告、SIL验证报告技术成果,符合集团公司和企业标准的技术规范要求。(承诺)
3.2.4公共条款
3.2.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4.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2.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2.4.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2.4.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2.4.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2.4.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2.4.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2.4.9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9日20:00:00至2025年6月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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