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文体健康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9二、项目名称:衢江区文体健康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
三、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 (元) |
采购内容 |
1 |
衢江区文体健康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 |
1批 |
6261064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五、合同履约期限:配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完成采购清单内所有内容(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本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产品质保期,质保期限三年(投标人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按照投标人承诺执行)。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的视为履约完成。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行贿罪判决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参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5年6月30日9: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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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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