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保障性房(公房)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洋县保障性房(公房)维修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保障性房(公房)维修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保障性房(公房)维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采购文件格式);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规定的,其响应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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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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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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