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灵台县2025年城区全民健身步行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2025年城区全民健身步行道建设项目,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5]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25年城区全民健身步行道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城区,该项目计划对县城碑子沟路、孙家沟路、寺沟渠等4478.8米健身步道新建和改造,配套4G全网监控摄像机2套、太阳能庭院灯19盏、绿化570平方米、挡墙272米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项目概算:598.74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7.计划工期:2025年07月23日开工,2025年10月20日竣工,总工期9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投标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5日23时59分59秒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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