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董梁五标蒙阴段碎石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
项目编号 |
SDG |
项目名称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董梁五标蒙阴段碎石加工服务采购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临沂市 |
采购人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供货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预计周期为12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沂南分公司董梁五标施工需要,决定对该项目蒙阴段碎石加工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概算金额为428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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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采购范围 |
本次为董梁五标蒙阴段碎石加工服务采购,要求所加工的成品砂石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人及业主要求。毛料运至加工场及成品料运出加工场期间可能涉及的临建(其中二号场站加工场地钢结构大棚、围挡、设备安装基础混凝土由采购人负责)、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安装、维保、环保、加工、人工、协调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具体施工责任划分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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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包件,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加工情况,对生产不及时、加工质量不达标、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加工数量进行切割,增加加工及时、加工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加工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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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要求
3.1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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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砂石料加工等相关内容。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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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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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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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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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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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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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供应商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须编制针对于董梁五标项目砂石料加工专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砂石料加工的临建配置、人员配置、分工、机械设备配置、碎石加工工序的具体阐述。各包件要求必须阐述具体,叙述清楚、详细,若阐述叙述不清楚,存在敷衍了事等情形,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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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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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通过天眼查,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6月10日18时至2025年6月13日19时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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