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DSZH标站后四电工程(供应链)第一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1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DSZH标站后四电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都金山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分公司。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铁路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DSZH标站后四电工程。
2.2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站后工程,起始于都江堰市区成灌高铁都江堰站,经过都江堰市、汶川县、四川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和小金县,止于阿坝州小金县四姑娘山镇。路线全长123.18km,新建11座车站,其中有都江堰站、永丰站、蒲阳站、虹口站、龙池站、映秀站、耿达站、卧龙站、邓生沟站、巴朗山站、四姑娘山站,新建车辆段1座(蒲阳车辆段)。线路在坡度大于4%的地段铺设齿轨结构,最大适用坡度12%,轨下结构基础为有砟道床,轨枕为钢枕,在轮轨段与齿轨段的过渡处铺设轮轨-齿轨过渡装置,全线采用第三轨供电。本次谈判为11个车站:都江堰站、永丰站、蒲阳站、虹口站、龙池站、映秀站、耿达站、卧龙站、邓生沟站、巴朗山站、四姑娘山站,新建车辆段1座(蒲阳车辆段)等四电材料设备。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3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6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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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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