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管道二公司2025-2027两年度工程用19座中巴车集中租赁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2025-06-11
1、招标条件

本管道二公司2025-2027两年度工程用十九座中巴车集中租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100%自筹。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为2023.56万元(不含税),中标后合同份额计划分配如下:

中标单位数量

合同份额

合计

/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4

40.00%

30.00%

20.00%

10.00%

100.00%

3

50.00%

30.00%

20.00%

/

100.00%

2

60.00%

40.00%

/

/

100.00%

1

100.00%

/

/

/

100.00%

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或在核实中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注:上述表格描述解释: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所占百分比,作为合同份额分配。例:中标人为4家,第一名占份额为40%,其合同额即为2023.56万元*40%=809.424万元(不含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国内各施工项目十九座中巴车租赁服务,拟进行十九座中巴车集中租赁服务框架招标;

招标范围:十九座中巴车,车辆原值不低于25万元(不含购置税)需提供购车发票,车龄最高不超过8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两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车辆租赁资质并能开具车辆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完成2024年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1-2023年,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招标范围要求的车辆租赁业绩。业绩要求提供租赁合同、结算发票。              

3.5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3.6 车辆和人员要求:提供车辆不少于15台,提车辆驾驶人员不低于15个,驾龄不低于3年,年龄不超55周岁。

3.7 其它要求: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12日8:00:00至 2025年6月18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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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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