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5年9F机组2号汽机房行车电气系统改造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11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5年9F机组2号汽机房行车电气系统改造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1-136-01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5年9F机组2号汽机房行车电气系统改造服务招标招标人为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5年9F机组2号汽机房行车电气系统改造服务。

2.2 施工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   。

2.3 采购内容:  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9F机组2号汽机房90/20吨行车电气系统改造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包含所有缺陷部件更换,以及所需各类设备及相关附件、辅料。工程结束后投标人须提供给招标人项目相关的各类报告、说明等证明文件原件。

2.4计划服务期: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总价包定,包工包料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起重机(含安装、修理));

(2)具有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起重机械安装(或维修或改造或试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11日9:00起至2025年6月17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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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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