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招案2025-2404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本部办公楼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本部办公楼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30.50万元,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或“中信银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30.50万元,若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内容: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本部办公楼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及服务需求说明)

3、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注:本项目签署为期1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本部办公楼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6)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8)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10)须具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

(11)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下同)具有办公楼或写字楼类(建筑面积不低于5.25万平米)的物业服务业绩。

(12)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同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或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具有专业的团队,从事办公楼或写字楼类物业服务超过3年以上,团队负责人须从事办公楼或写字楼类物业管理3年以上。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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