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环山路-南湾综合大楼至会展一路段-勘察招标公告

2025-06-11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11-440402-04-01-628408

投资项目名称

环山路(南湾综合大楼至会展一路段)

招标项目名称

环山路(南湾综合大楼至会展一路段)勘察

公告性质

正常

项目标段编号

(登录后查看)

标段(包)名称

环山路(南湾综合大楼至会展一路段)勘察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最高投标限价

1895882.87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应满足下列1、2资质条件之一: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个资质: 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资格及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隶属于联合体主办方。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一方。 ■其它事项:[ 一、投标人需书面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第5号)、《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1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国家公共信用中心关于印发<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关于调整珠海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通知》、《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相关事宜的通知》以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 ①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②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或开户行的上级银行打印。 注:若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 (2)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发布的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具体网址见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机构以符合国家最新规定为准。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扫描件,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二、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等有关资料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详见附件]。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主办单位):主办单位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

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专业:联合体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片区

资金来源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一、建设规模:环山路(南湾综合大楼至会展一路段),北起南湾综合大楼附近,南至会展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南湾综合大楼至北三路段、规划路至会展一路段为双向四车道规模,北三路至规划路段为双向六车道规模。总长约4.465公里,路基段3.645km,矿山隧道段0.82km,空心板桥一处,跨径16m,单孔箱涵三处,孔径分别为8m、10m和2m。北三路(环山路至南湾大道),西起环山路,东至南湾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6车道规模,总长约251.2m,为路基形式,项目建安费约40296.6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含管线迁改)、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批复文件为准)。 二、招标内容包括:勘察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物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地质勘察、管线摸排、地质雷达探测、软基处理后的基坑工程勘察等内容,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环山路(南湾综合大楼至会展一路段)勘测任务书》,中标人要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任务书、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勘察工作。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招标内容

一、建设规模:环山路(南湾综合大楼至会展一路段),北起南湾综合大楼附近,南至会展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南湾综合大楼至北三路段、规划路至会展一路段为双向四车道规模,北三路至规划路段为双向六车道规模。总长约4.465公里,路基段3.645km,矿山隧道段0.82km,空心板桥一处,跨径16m,单孔箱涵三处,孔径分别为8m、10m和2m。北三路(环山路至南湾大道),西起环山路,东至南湾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6车道规模,总长约251.2m,为路基形式,项目建安费约40296.6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含管线迁改)、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批复文件为准)。 二、招标内容包括:勘察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物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地质勘察、管线摸排、地质雷达探测、软基处理后的基坑工程勘察等内容,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环山路(南湾综合大楼至会展一路段)勘测任务书》,中标人要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任务书、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勘察工作。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后查看)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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