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层流净化区域维保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2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层流净化区域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7F6

预算金额(元):1690575.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690575.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层流净化区域维保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90575.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 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不对其社保及完税证明作要求)。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现场查询相关信息并截图。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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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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