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四局中吉乌铁路ZJWZQ-11-1标项目经理部粉煤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中吉乌铁路ZJWZQ-11-1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粉煤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各潜在报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吉乌铁路全线站前工程施工总承包ZJWZQ-11标段项目。工程所在详细地址:吉尔吉斯斯坦国贾拉拉巴德州。工程内容及规模:ZJWZQ-11标段起止里程DIK288+024~DIK303+143,长14.69km,贾拉拉巴德州境内。主要内容包括:改移道路6.68公里;路基及路基附属工程13.737m/5段(含贾拉拉巴德站场路基),占比90.9%;桥梁1041.11m/4座,占比6.9%;框架式桥11座,涵洞38座;房屋及相关工程:5.8万平米(包含土建、装修、设备安装等);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给排水、机务段、站场和站场机械设备。新建引入线23.7公里,混凝土集中拌合站2处,材料场1处,临时供电35kV支线7.29公里,分散供电12.45km,便道维护23.7公里。工程合同工期:2190天,合同总价:10527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生产厂须具备年产2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备生产I级、Ⅱ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202 3年、202 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能力,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6)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 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①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②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③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⑤近两年未在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出现串通报价行为。

(8)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报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年7月28日8时00分至202 5年8月2日8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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