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支管台(非酸性环境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XN126-WZ6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支管台(非酸性环境用)项目,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支管台(非酸性环境用)项目。
2.2 项目概况:根据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安排,需对支管台(非酸性环境用)进行集中采购,发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
2.3 招标范围:采购范围详见《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支管台(非酸性环境用)项目采购明细(2022年)》,主要8位码为:52024201 对焊支管台;52024202 短管支管台;52021201 螺纹支管台;52022701 承插焊支管台。
预计此项目年度采购金额为40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集中采购结果有效期为两年。
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售后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件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4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支管台(非酸性环境用)项目采购明细(2022年)》(不含增值税),投标人任一项物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6 交货期:接到订货通知之日起30天内,承诺交货时间超过此交货时间,投标将被否决。
2.7 质量保证期:完成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8 技术要求:详见《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支管台(非酸性环境用)项目采购明细(202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或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 18001(或GB/T 28001或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投标人应满足《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支管台(非酸性环境用)项目采购明细(2022年)》中的“技术要求”。
*3.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满足以下要求:
a、相同支管台类型、相同制造标准、相同材质的投标产品,若压力等级相同,则投标报价应按小头的公称通径递增(公称通径相近的投标报价可相等)。
b、相同支管台类型、相同制造标准、相同材质的投标产品,若小头的公称通径相同,则投标报价应按压力等级递增(压力等级相近的投标报价可相等)。
*3.7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相应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要求如下:
a、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则品种为锻制管件,级别为B级。
b、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则许可项目应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应为压力管道管件(锻制管件)。
*3.8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5项投标产品的业绩(即提供5份合同或5份基于框架协议的订单,业绩中支管台类型和材质应在投标产品范围内),业绩要求如下:
应用于天然气净化或集输,合同(或订单)的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需提供此业绩合同(或订单),人民币合同还需提供此业绩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每份合同(或订单)的投标产品销售数量之和不小于10个。若合同(或订单)无法体现应用于天然气净化或集输,则还需提供工况说明文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等资料证明此业绩应用于天然气净化或集输。
*3.9 财务要求
*3.9.1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9.2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10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以下承诺函:信誉承诺函、履约能力考察承诺函、常设保证金承诺函、最低起订量承诺函、代储代销承诺函、短管支管台(法兰支管台)承诺函。
*3.11 信誉要求
*3.11.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1.2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11.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1.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11.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10日09:00:00至2023年1月16日11: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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