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铁塔2023-2025年基站配套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1-12
本招标项目为安徽铁塔2023-2025年基站配套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AHTT230002 ),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全省基站配套施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机柜、蓄电池、开关电源、走线架、空调等配套设施的安装和改造等工作。
1.1.2预估规模:预估含税金额8830万元。
1.1.3实施地域:安徽省。
1.1.4计划工期:以施工订单约定为准。
1.1.5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6免费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1.7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6个标段,具体如下(投标人可投的标段数量不限,最多可中4个标段):
标段号 地市 综合排名 预估含税中标金额(万元) 实施地域
1 合肥 第一名 600 肥西县、经开区(含空港区)、蜀山区(含政务区)、高新区、巢湖市、庐江县、庐阳区
合肥 第二名 400 肥东县、瑶海区、新站区、包河区、滨湖区、长丰县(含双凤区)
2 宿州 第一名 500 埇桥区、灵璧县
宿州 第二名 450 萧县、砀山县、泗县
3 安庆 第一名 800 大观区、怀宁县、太湖县、宿松县、宜秀区、迎江区、桐城市、潜山市、岳西县、望江县
4 黄山 第一名 450 休宁县、黟县、祁门县、经开区
黄山 第二名 350 歙县、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
5 阜阳 第一名 350 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颍上县
阜阳 第二名 350 太和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
6 蚌埠 第一名 400 蚌山区、龙子湖区、固镇县、五河县
蚌埠 第二名 300 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
7 六安 第一名 350 金安区,舒城县,霍邱县
六安 第二名 250 裕安区,叶集区,金寨县,霍山县
8 淮南 第一名 320 田家庵区、大通区、寿县、谢家集区
淮南 第二名 250 凤台县、八公山区、潘集区
9 滁州 第一名 300 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全椒县
滁州 第二名 260 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天长市
10 亳州 第一名 240 谯城区、涡阳县
亳州 第二名 160 利辛县、蒙城县
11 宣城 第一名 200 宣州区、旌德县、泾县
宣城 第二名 200 宁国市、郎溪县、广德县、绩溪县
12 芜湖 第一名 210 鸠江区、镜湖区、芜湖县、南陵县
芜湖 第二名 140 弋江区、三山区、无为县、繁昌县
13 马鞍山 第一名 160 当涂县、和县、含山县
马鞍山 第二名 120 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
14 池州 第一名 162 东至县、石台县
池州 第二名 108 贵池区、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
15 铜陵 第一名 150 铜官区、义安区、郊区
铜陵 第二名 100 枞阳县
16 淮北 第一名 200 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濉溪县
合计 883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在基准价(安徽铁塔动力配套服务模块基准价的3折(30%))的基础上填报统一折扣(o),最高投标限价为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4.1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4.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5同时具有有效的如下证书:
2.5.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5.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和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5.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证明、相关证书和2022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2.6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基站配套施工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含网址或含可以查询订单截图的账号密码或打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gov.c)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9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01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bsp; 01月 17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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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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