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2023年大检修停工用化学清洗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2023年大检修停工用化学清洗剂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检修停工用化学清洗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基清洗剂 |
200L/桶 |
吨 |
70 |
|
2 |
油基清洗剂 |
200L/桶 |
吨 |
2 |
|
3 |
液相钝化剂 |
200L/桶 |
吨 |
410 |
|
4 |
气相钝化剂 |
200L/桶 |
吨 |
10 |
|
5 |
液相除臭剂 |
200L/桶 |
吨 |
80 |
|
(注:清洗和钝化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用量不足,则需要按照甲方实际需求供货,产生的费用按照实际数量结算。如乙方原因导致的用量不足,则按照甲方需求无偿补足。)
2.2供货期:2023年3月15日前
2.3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供货方需提供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A级工业设备化学清洗单位资质或锅炉化学清洗A级资质。
3.5 供货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招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8 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炼化企业有三项不低于600万吨/年蒸馏装置水基免吹扫化学清洗业绩,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炼化企业有三项气相化学清洗业绩,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应用业绩需提供使用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注明装置加工能力、使用时间及使用效果等相关数据,并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
3.9 供货方必须提供近3年内(2019年开始)不少于3家原油一次加工能力600万吨/年以上的炼化企业全厂停工大检修期间液相钝化清洗的业绩,并且每家液相钝化剂单次采购量应不小于100吨/次,需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用户评价报告等。
3.10上述每家相应的业绩凭证包括供货合同(或网上订单截图)和发票。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2 月 3 日 16 时至 2023 年 2 月 9 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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