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临武县武水河、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3-02-08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武水河、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工程设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临财采计【2023】003号
3、委托代理编号: TJGJ-LW2023-C001
4、采购项目预算: ¥6491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1
临武县武水河、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工程设计
临武县武水河、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工程设计
对临武县武水河、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行规划设计(含测绘)
1项
¥649100.00元
¥649100.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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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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