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岩洞电站库区石柳乡正洞坪村移民后扶美丽家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马岩洞电站库区石柳乡正洞坪村移民后扶美丽家园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22〕8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柳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水县石柳乡正洞坪村3组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3.5m宽入户道路长约517.09m,拓宽道路长约247.09m,扩建入口道路1处,新建1.2m宽人行便道长约1150.91m;喷涂白色乳胶漆外立面面积约21680.22m2,新建青砖围墙长约996.87m,新建庭院花坛长约996.87m,新建块石碎拼院坝面积约9908.73m2;安装太阳能路灯32盏,挡土墙抹面面积约684.74m2,新建室外花坛长约145m、花圃(木春菊)面积约350m2(3150株),设立小区标志牌4个、入口标志牌1个,新建六角亭3个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337906.20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528612.37元。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3-03-30 17:3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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