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3年井下测试仪器标定、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3年井下测试仪器标定、维护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3年井下测试仪器标定、维护,属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油气生产操作成本下达项目,主要用于井下测试仪器(同心一、二代测调仪,电子压力计,超声波流量计及液压举升装置)的标定与维护。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55万元(不含税)。
2.2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技术监督中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部门颁发的压力计量或流量计量考核证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同心测调仪、流量计、井下电子压力计制造、维护、修理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证明材料不完整得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不存在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若2022年度暂未完成审计,无法出具,写出情况说明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可提供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3 年 4 月 15 日至2023 年 4 月 21 日(登录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5 月 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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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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